雷波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其才于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间,九次寻衅滋事。
刘其才系刘其伦、刘其九之弟。他长期在当地横行霸道,欺压群众,当地群众看见他都要绕道走。
2006年5月2日晚8时许,刘其才在溪洛米乡街上以同村村民蒋成伟不给他“面子”为由,无故殴打蒋,并用匕首将蒋的右手臂刺伤。2006年10月30日晚23时,溪洛米乡中心校教师田某与李某到杨某家二楼睡觉,23时30分许,有人敲门,还未等田某开门,刘其才等人就将门踢烂后冲进屋,无故殴打田某。
2006年5月20日至同年8月26日(农历),村民徐某某、余某某先后和刘其才结算并索要砂石款,却遭到刘无故殴打。
2007年正月初六,刘其才到该乡水落村贾某某家买鸡,贾某某不卖,刘则无故用石头砸坏贾家房屋。2007年4月4日,刘其才用匕首威胁雷波县某单位路过该乡的驾驶员。更有甚者,在同年5月4日下午3时许,刘其才酗酒后来到永盛派出所,气势汹汹地要民警涂某某马上给其办身份证,由于涂正忙着为他人办证,未及时给其办理遭殴打……
据介绍,雷波警方在抓捕刘氏兄弟时,刘家人把路阻住,当公安民警下车排出障碍时,山上突然滚下无数石头砸向民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其才无故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据此,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刘其才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当地群众一千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两起案件庭审长达九个小时,而庭审秩序井然。
刘氏兄弟长期横行乡里,当地群众谈虎色变,他们连警方都不放在眼里,何况是老百姓。雷波县人民法院首次在案发地进行公开宣判。群众看到地方恶势力受审,并被当庭宣判,无不拍手称快。这正应了那句谚语:“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本网特约记者 吴宗勉 本网记者 江泽明
联系电话:0834-3280888 新闻热线:0834-3280008 投稿信箱:tg@ls-news.net 会员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