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们好好的把清单看清楚,这些钱本来就属于你们的。”
“我姐夫家住金阳县派来镇金星村泉水井组。去年12月,姐夫李廷军在中国水电十五局第六公司承建的木里县沿河通乡公路施工工地从事打风钻工作时,被施工的挖掘机撞下山崖不幸当场死亡。事后,用人单位赔偿248000元,除了安葬等各项开支外,剩下的164000多元被死者兄弟李廷才以其名誉存入灯厂信用社。后来死者妻子刘元红和两个孩子李永艺、李永富以被告李廷才侵犯财产为由诉讼到金阳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返还164000元财产。今天终于把这笔钱原原本本地还回来了,感谢县人民法院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不是你们他们肯定得不到这笔钱了……”
5月9日,金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兑现现场座无虚席,当主持人宣布应兑现金额时,现场掌声不断,笑语连连。家住金阳县青松乡白营村阿吉地组的委托代理人刘元红(死者的舅子),笑容满面地带着几岁的两姊妹,一边把写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一面锦旗双手递给法院领导,一边接着法院院长刘成渝递给的一叠叠钞票。
“如果不是县人民法院为我们主持公道,我们这8万块钱不晓得啥子时候才拿得到哦。”
据了解,今天的执行兑现大会将对权利人刘元红、李明先等12件财产侵权、人身损害赔偿进行集中兑现,兑现金额达38万多元。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确保人民法院的裁决内容得以实现的关键,是维护审判公正与效率,法律权威与尊严的重要手段。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和法律的信赖。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是保护人民群众基本权利和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为民就是司法便民,司法护民,司法利民。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执行步伐,走出一条顺民意,重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执行之路,将“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结合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的“三大主题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金阳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县政法委的领导下,对本院的涉诉上访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排查,决定把加大执行作为工作重点和突破口,以“人要回去、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工作目标,并把3—6月确定为集中执行月,开展专项清理执行旧存案件工作。在全院干警的协调配合下,从2月下旬起,集中了半个月时间对全院各类未执结案件进行集中梳理排查。3月份以来,集中执行各项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在执行中县法院及时公开执行案件的内容、标的额、程序、结果,并对案件查封、冻结、执行进度、执行标的物的处理、案件中止执行原因的公开等方面进行制度化的规定,大大提高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了法官的行为,提高了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了解,增强了当事人对执行案件的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对清理执行积案、防止新的执行积案的产生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这次集中执行工作中,干警们南来北往,跋山涉水,不辞辛劳,依法执行,执行效果很好,受到了权利人和社会的好评。
据介绍,下一步金阳县法院还要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那些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文/图本报记者 贾巴尔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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