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凉山新闻 >> 凉山法制 >> 正文
电动车搭载成年人 违法
 
文章作者: 2008-07-18 来源:凉山新闻网 【字体: 】【颜色: 绿

  为让市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火把节,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加大对摩托车闯禁行区、电三轮进城、电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7月16日晚,累了一天的民警们,又整装出发,投入新的工作,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据介绍,近期来,特别是夜晚,西昌城区摩托车闯禁行区、电三轮进城、电动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所抬头,电动车载人现象尤为突出。针对这些问题,交警大队几个中队将轮流上岗,宣传教育与整治查处并举,进行长期不间断整治查处。

  20时20分左右,在西昌胜利中路,一男子骑电动车搭载着一女子及一个幼儿,巡逻民警让其停车,该男子却继续向前骑行,被执勤民警强行拦下,在耐心说服教育后放行。8点40分,二号岗亭两辆摩托车闯入禁行区,被执勤民警挡下,经检查是来自资阳的游客经西昌到攀枝花,其中一辆无证驾驶,闯禁行区是不知情,告知后教育放行,另一辆按道法处理。

  据统计,2个多小时的整治,扣留电动自行车15辆、机动三轮车7辆、处罚摩托车闯禁行区11人、行政拘留5人、抓获抢夺市民财物犯罪嫌疑人1名。

  交警提醒,电动车自身制动和稳定性不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在驾驶电动车时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定,自觉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行驶中,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停放车辆应在规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停放。行驶中可以搭乘1名12岁以下儿童,搭载成年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本网记者 钟玉成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钟 毅 点击数: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