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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十六代内祖孙有称谓彝族人称自己的祖祖辈辈、子子孙孙有他固有的称法,可以称呼出16代人以内的祖孙称谓。第一代称之为“阿祝”(高祖);第二代称之为“阿舞”或称“阿匹”(曾祖);第三代称之为“阿普”(祖父) 第四代称之为“潘”(父);第五代称之为“惹”(子);第六代称之为“尔”(孙);第七代称之为“乃”(曾孙);第八代称为“机”(重孙);第九代称之为“吾”;第十代称之为“次”,第十一代称之为“色”;第十二代称之为“黑”;第十三代称之为“俄”;第十四代称之为“薄”,第十五代称之为“席”;第十六代称之为“洛”,而称祖父以上为“普坡”,子以后不管是多少代都总称为“惹尔”。 彝族人对其子孙后代为何隔那么多代而还能称呼?其主要称谓是按动物的内脏之名而命名的。如“惹”(儿子),原来词根为“支”,后音变为“惹”,意为“牙”,“尔”(孙),意为“齿龈”;“乃”意为“胰腺”,俗称“链条”;“机”为“胆”;“吾”意为“肠”;“次”为“肺”;“色”为“肝”;“黑”为“心”;“俄”为“肾”;“薄”为“膀胱”;“席”为“脚”;“洛”为“手”。 彝族对后代子孙的称法均用动物内脏命名,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见了孙辈的就忌讳吃“尔”(动物齿龈软骨);见了“乃”(重孙)的就不能再吃动物的“胰腺”,见了“机”曾重孙的,就不能取动物之胆等等。因为后代子孙的称法与动物内脏之名谐音,他们怕对子孙后代不利。(诗普尼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