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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工商:红盾强化农资监管
 
文章作者: 2007-05-02 13:40:29 【字体: 】【颜色: 绿

凉山红盾服务新农村系列报道之五


 
    在越西县新民镇农资经营商杨在伦的门市上,一块由县工商局颁发的“农资信用等级A级户”牌匾放在很显眼的位置。“要获得这个最高的信用等级可不容易,全县才只有4家。有了这个A级,不仅老客户信得过我,中所、中普雄、下普雄还有乃托的新客户,都到我这里来批发。往年,我的地膜销量才五六吨,今年都有三四十吨了。”做了16年农资生意的杨在伦高兴地说。

    近年来,越西县工商局在农资市场监管中通过不断探索创新,逐步构建起了农资市场“准入、监管、维权、信用”四大科学监管体系,建立了一套适用于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农资市场良性发展的监管模式,为彝乡农村经济发展筑起了一道坚实的保护屏障。

    把好准入关

    要让农户买到合格的农资产品,首要就是不让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流入市场。为此,越西县工商局采取了多种措施。

    首先,推行农资商品申报制度。全县各基层工商所对辖区内的农资经营户要求在每购回一个品种、一个批次的农资商品时,都必须立即向辖区工商所申报,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工商所对其提交的相关票据及材料,登记、查验,杜绝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农资商品上市。其次,是要求农资经营者做到“四不进”,即两证(生产许可证、质检合格证)不全的坚决不进;非正常营销渠道,不具备经营资格单位的产品坚决不进;生产水平,生产量达不到一定规模的小型生产厂家的农资产品原则上不进;保质期已过或接近过期的坚决不进。同时,还实行农资商品抽样送检制度。加大对重点地区的农资商品质量检查,凡是进入县境内的化肥、种子等农资商品抽样送检,检验合格的农资商品才能上市销售。

    狠抓市场监管

    在将农资商品纳入“四制两查”监管范围的同时,越西县工商局对农资经营户全面实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即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销售质量承诺书)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了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县工商局统一制作进销货台帐发放给农资经营户,要求经营者如实填写农资商品的来源、批次、数量及流向。目前,全县19户农资经营企业及58户农资经营户都已按要求建立起了规范的台帐登记,制作了农资质量信誉卡,并与各自辖区的基层工商所签订了《农资商品销售质量责任书》。

    对农资商品经营者,进一步建立科学可行的资格准入、退出机制,并对其准入、交易、退出等行为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从源头防止无照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权益保农

    越西县工商局还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加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维权网络建设。将消费维权工作的重点放在广大农村,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基础上,成立了4个消协分会,83个消费投诉点,21个投诉联络站,方便了彝汉农民的消费投诉,深受群众欢迎。

    如今,在这片昔日古“南丝绸之路”上的土地,随处可见立于乡村道路旁的工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公益广告,明确标注了选购农资的知识及全县农资经营业主的信用等级,提醒广大农民到有信用等级称号的商家谨慎购买农资。

    信用分类监管

    “农资信用等级A级户”,仅是越西县农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的一个缩影。越西县工商局在全县农资经营户中推行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对农资经营业主实行A(A+)、B、C、D四级标准的信用分类监管。

    按照公开透明、一年一评、分级管理的原则,目前全县有4家A级和19家B级农资经营户。由于对A级和B级的农资企业和个体户实行了公示制和动态管理,所以当经营者出现失信行为时,能及时根据信用等级评定原则,及时降低违规经营户的信用等级。农资经营信用等级的评定,为全县农资经营市场的动态监管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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