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石榴”标志通过国家级审定
本网讯 日前,"会理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通过国家级审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批准使用。
今年7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司对"会理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会理石榴"产品具有一定地域特色和较高知名度,申报方应协调处理好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之间的关系,获得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专用标志资格的生产者,在产品包装、宣传上,要求标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会理石榴"字样,并与专用标志同时使用。
(包代学 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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