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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州政府与省冶金地勘局达成共识 本网讯 昨日下午,州委、州政府与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在西昌举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作联席会议,就甘洛沙岱铅锌矿探矿权转让、宁南跑马铅锌矿合作开采及进一步加快凉山铜矿开发力度等问题达成了共识。 州委书记吴靖平,州委副书记周文安,副州长许正模,省冶金地勘局局长、书记牟文勇,副局长刘荣,省冶金地勘院院长王小春,副院长谢明等出席联席会。 自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的40多年里,省冶金局先后有多个单位在我州从事地质找矿。近年来,在我州周边地区,金、铅锌、铜找矿均有重大突破。 座谈会上,州委、州政府与省冶金地勘局首先就甘洛尔呷地吉、则板沟铅锌矿探矿权转让的有关问题达成了共识,拟定在本月内,以向社会公开“招、拍、挂”的形式,转让该矿区的探矿权。 该局表示,一定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处理好国家、地方与其自身的利益关系,在国家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考虑地方有关方面的利益。 关于凉山今后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问题,吴靖平书记指出,凉山地处川滇黔国家级重点成矿带,矿产资源理论储藏量非常丰富。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对矿产品的需求量增大。目前矿产品的价格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矿产资源市场好,开发前景乐观。省冶金地勘局多年以来在凉山从事地探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掌握了大量的资料及数据。省地勘局与凉山的合作,具有广阔的前景。目前,甘洛沙岱、宁南跑马铅锌矿的勘查、开采有着典型的意义。在矿产资源的开发中,首先是要以政策法律为前提,在合法的前提下,科学有序地开发。依法构建一个地勘部门与当地政府、群众、企业均有利的共同和谐发展的格局,形成共赢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第二,搞矿产资源开发一定要充分考虑民族地区利益,建立一个有效的补偿机制,不能资源拿走,污染留下;财富拿走,贫困留下。要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精神,作出有利于民族地区发展的安排。要按照《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水土流失、生态恢复、森林植被、道路交通等方面,依法进行合理的补偿。对涉及到的荒地、林地、耕地均要依法征用。作为地方政府,既是守土有责,充分考虑资源所在地长远的发展,同时也要为开发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最后,吴靖平希望省冶金地勘部门抓住当前市场机遇,加快在凉山的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速度,尤其是加快铜矿资源的勘探及开发。 (周 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