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 记者从4月14日下午在西昌召开的“凉山州重要工业品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增强政府调控矿石原矿、成品矿等重要工业品市场价格的能力,保持市场基本稳定,促进我州冶金工业可持续发展,加强重要工业品开发利用及保护,合理配置资源,经州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凉山州重要工业品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6年4月1日起正式实行。 据了解,此《办法》实施后,凡在我州内从事重要工业品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都必须按重要工业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或销售量向相关部门缴纳重要工业品价格调节基金。 州经委、州物价局、17个县市分管重要工业品的县市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州委常委、副州长毕志强在会上讲话。 毕志强在讲话中要求,我州各级各相关部门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履行好职责,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严格按《办法》去执行;其次是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大家都了解该《办法》;同时,由于《办法》是首次实施,在收取基金的同时肯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具体问题,各级各相关部门应充分收集意见和建议,完善《办法》,最终让基金能收得起来,用得出去。(张文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