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协委员李自强撰文:
城市用地,重心应放在城市现有存量土地上
西昌是州府所在地,有相当多州属、市属企事业单位,企业面临破产,土地闲置,盘活国有资产,核心在于盘活土地资源。盘活土地:一、有利于企业筹集改制成本;二、有利于企事业发展项目提供可调整余地;三、有利于城市建设提供开发用地;四、有利于为城镇居民,困难职工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用地;五、有利于城市的旧城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及融资提供实物保障。据州国资委初步清理,在西昌的65家州属国有企业,土地总量11844.93亩,其中:经营性用地10243.20亩;非经营性用地1601.73亩,预计州属在昌可变现土地7421.79亩,可想州属、市属企事业单位土地存量很大,可变现土地潜力很大。建议政府调查摸底,充分整合州、市企事业和旧城区的城市用地。
加强对项目闲置土地的处理和农村自留用地的监管
城市建设用地过程中,存在有的开发商、企事业单位不按规划要求开发用地,采取建设一部分,留下一部分,造成建设到处留有空地,既影响城市市容,又使国家土地资源造成浪费。另外,城市建设离不开农村土地的利用,在土地的征用过程中,政府要考虑农民的利益,但更应当重视城市的总体规划、建设要求,即合理的用地规划和安排。目前,在征地过程中,有这样的现象,每征一块地,都要给农民留下块自留地,项目建设了,但自留地长期闲置,这种现象应当通过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和协调完善,不能因是自留地,而影响城市的整体建设,城市规划用地的闲置也是国有资产的一种浪费。建议政府各级管理部门,限期对闲置土地、自留用地进行清理整顿,对不按国家《土地法》、《城市规划法》建设开发的土地,政府限期收回,重新拍卖,促进城市建设向有序的方向发展。
城市建设用地整合开发
西昌是一个山区城市,发展方向重点应放在山区特有的概念上,政府用地观念要转变,建议在原有规划基础上,将西昌城市建设用地分为:1、环境生态绿化用地;2、邛海、泸山旅游风景区保护和景区建设用地;3、三河绿化道路改造建设用地;4、保护古城风貌的旧城改造用地;5、具有山区城市特色的新开发区用地。把各功能用地规划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对土地的整合,把西昌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转变为产业经济优势,把城市建设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环境生态旅游档次较高的新兴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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