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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后怕啊。我这条命差点就葬送到自己手里了。”躺在美姑大桥中心卫生院病床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吉克尼惹心有余悸地说:“以前一直以为自己的身体很好,小病小痛的忍忍就过去了,实在不行就找毕摩给我们做做迷信,从没有想到事情的严重性。”“是呀是呀,多亏了卫生院的医生了。”守候在一旁的老伴连连附和道。原来,尼惹老人前段时间身体不适,却一直没放在心上,后来严重了,也没想到要到卫生院进行检查和治疗,只找了毕摩到家里做法事,结果病情严重,幸好家里人及时送往卫生院,在医生的精心治疗下,身体状况才得以好转。 “听说医药费还可以报销一部分,那我就可以省下一些钱了。”尼惹老人感叹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真是好啊,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我就再也不用担心没钱没地方治病了。” 据医生介绍,尼惹老人住院的费用约为400多元,老人只需自己掏百元左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03年开始在我国一些省试点推出。自2003年我州金阳县率先在全州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后,今年宁南、昭觉、美姑三县也相继开展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据统计,试点县农业人口69万余人,参加合作医疗人数为58万余人,参加合作率为84.9%。具体办法是:农民出资10元,省州县各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5元,国家给予每人每年20元的补助。这些统筹基金纳入财政资金专用帐户管理,用来对参保的农民进行医疗补助。 据悉,农民仅出资10元参加合作医疗,最高补偿就可达6000到20000元不等。参加合作医疗后,平时的小病小痛,农民可到医疗门诊部门在自筹资金中自行解决,因病住院的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则按照各县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广大农民有病求医,得到了真正的实惠,花较少的钱就能治好病,享受较好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意识增强;树立了党委政府的威信,宣传发动农民积极投入其中,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抵制了封建迷信和邪教的盛行,让农民逐步从“迷信治病”的封建思想中解脱出来;促进了卫生事业的发展,改善了各定点医院的医疗服务条件,建立健全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了医技能力,使参合村民,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大家都觉得这是个好事,如果现在不参加,今后肯定会后悔。”美姑县大桥乡的一位村支书告诉记者,当时动员村民参加,有很多人不理解,没有买,现在看到参合村民享受的待遇,眼红了,后悔得不得了。现在村里的合作医疗推广得很快,全村80%的人都参加了。收费的时候,都是村民主动前来,村委会门前都排起了长队。有的村民没有现钱,还专门到集市上把鸡卖了来交费。“不参加合作医疗,有了病照样得看,现在国家给补钱,为什么不参加?那点钱也就是半只鸡的钱。”村支书说,村里的很多村民都和自己一样的想法,原本没有参加而持观望态度的村民如今也积极报名参合。 4月初,州卫生局副局长候川华一行人组成督查组,对昭觉、美姑、金阳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行了检查和督导。他们走访了参合村民,还与未参合村民交谈,了解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因,听取了他们对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反映。相信随着我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将会有更多的农民从中受益。(黄芳 张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