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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四小普法教育值得借鉴
 
文章作者: 2005-11-27 09:20:45 【字体: 】【颜色: 绿

本网讯 “西昌四小在“四五”普法中利用校会组织模拟法庭。校长、法制副校长、老师和学生共同演义法庭的整个诉讼程序,形象生动的模拟,老师和学生都受到法律知识教育。少先队员上马路当‘小交警’亲生体验交通警察的执法过程,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普法教育从启蒙抓起,做的很有特色。这种先进的做法值得学习,也值得很多地方借鉴”。这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凉山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德玉一行对西昌市四小的“四五”普法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后给予评价。

  6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凉山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德玉一行来到西昌市四小检查该小“四五”普法和依法办校工作。检查组认真听取了该校关于落实“四五”普法任务,开展依法治理等工作汇报,查看了该校普法资料,并对该校的普法和治理工作作出了评价。检查组组长陈德玉认为:西昌四小在“四五”普法工作中,结合本校特点,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学校是主阵地,课堂是主渠道,教师是主力军的积极作用,在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中取得扎实效果。校领导带头学法,保障学习和资料经费,把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落到实处;普法活动具有特色,模拟法庭形象生动、“小交警”上马路执法、家长到校做法制专题报道、学生自办小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等活动都有特色,值得学习借鉴;学校长年聘请法制副校长,构建了一个以家长、社会、学校三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学依法校治校、依法执教有力的保证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据了解,西昌市四小“四五”过程中,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四川法制教育示范点”。被西昌市推荐、申报百所全国示范“青少年法律学校”。学生岳扬东被评为“全国学法用法好少年”。


(据新华网)

(来源:《凉山日报》新闻网)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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