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位门槛提高 川独立学院面临"大浪淘沙"
硬杠子三:
未完成资产过户的独立学院,自《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完成过户,在独立学院续存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办学资金,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国内某独立学院曾出现过几易其主的现象,财产过户能从根本上保证独立学院的资产由学院依法管理和使用,避免其他组织和个人违规运作学校资产,防范办学风险。"独立学院应该利用灵活的机制,面向市场、优化专业,突出教学特色,赢得社会和市场的认同。"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周雪峰认为。 (据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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