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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高考有新规
 
文章作者: 2008-05-13 10:52:44 【字体: 】【颜色: 绿

  按照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以下简称《实施规定》、《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改进意见》以下简称《改进意见》,州教育局副局长卓雪梅就考生关心关注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凉山州2008年高考报名情况怎样?

  

  答:四川省2008年高考报名人数51.7万名,凉山州高考报名人数16232人,比去年增加983人,其中普高考生15423人、对口职教师资类考生463万人,单独考试的一类模试考生346人、普通高考考生中文科6576人、理科8847人。

  

  问:2008年高考少数民族地区录取照顾政策有哪些变化?

  

  答:1、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录取照顾政策:

  省、州党委、政府、教育和省招生部门十分重视和关心少数民族地区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经过多次汇报和反复争取,2008年仍然执行民族地区的录取照顾政策,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审录,即:三州、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本一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

  2、退役军人、奥林匹克赛获奖者,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者,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归侨、华侨及子女、烈士子女,体育、美术、音乐、书法、舞蹈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经省统一认定或测试的,有关加分录取政策可详细查询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zk789.net)和查阅《实施规定》、省招生考试报。

  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降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再累加。

  

  问:2008年的高考政策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按照《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改进意见》,今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没有大的变化,只在三个方面作了适度的调整。

  一是按教育部文件新增以下政策和规定:

  (一)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经省统一认定,可加20分,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二)对在考试中有下列违规行为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补充如下处理规定:

  1、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其中:

  对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本次高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参加普通高考的,取消其本次高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参加普通高考的,取消其本次高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替他人参加普通高考、在普通高考考试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2、对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其中,对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参加普通高考的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二是调整了录取照顾政策:

  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省地方属农、林院校(含由农、林院校合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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