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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昨(22)日,记者从州级机关住房清理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州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已从9月10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多占多购房改房清理工作。 此次州级单位清理住房将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坚持“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优惠购房的原则。职工家庭购有三套以上(含三套)房改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集资建房)的,必须退出多占多购的房改房或集资建房。对已进入二级市场交易或私下交易的必须无条件退出售房全部收入。购有两套房改政策性住房的,将按《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违规多占多购房改房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于2001年以来,已按《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党政群团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住房的通知》进行处理的住房,不再纳入本次清理范围。 州委副书记周文安在会上要求各机关、单位要全面掌握此次清房政策,严肃清房纪律。在政策面前人人平等,清房工作要公开透明。他强调,个人、单位要各尽其责。领导要带头,认真研究,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公开公示。对于个人隐瞒不报的或单位出具假证明的要纪律处分,追究单位一把手责任。 州委常委、副州长蒲波,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明祥出席了会议。(徐 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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