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司法》
本网讯 27日上午,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召开座谈会,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长伟、沈明祥,州政府副州长杨朝波出席座谈会。
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修订后的《公司法》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近几年我国市场改革步伐加快,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得到全面加强。改革发展的丰富实践与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完善相互促进,密切衔接。在这一背景下,在系统总结多年来我国市场体制改革和发展实践的基础上,对《公司法》的条文作了较大幅度的修订,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与会代表在座谈会指出,《公司法》是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法律,也是规范市场运行的基本法律。是我国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又一重要成果,是我国公司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这部法律的修订,不仅对于加快市场经济发展、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将产生深远影响。
洪长伟、杨朝波要求,全州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公司法》的学习培训。努力贯彻《公司法》,推进我州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蔡晓华)
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修订后的《公司法》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近几年我国市场改革步伐加快,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得到全面加强。改革发展的丰富实践与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完善相互促进,密切衔接。在这一背景下,在系统总结多年来我国市场体制改革和发展实践的基础上,对《公司法》的条文作了较大幅度的修订,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与会代表在座谈会指出,《公司法》是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法律,也是规范市场运行的基本法律。是我国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又一重要成果,是我国公司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这部法律的修订,不仅对于加快市场经济发展、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将产生深远影响。
洪长伟、杨朝波要求,全州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公司法》的学习培训。努力贯彻《公司法》,推进我州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蔡晓华)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表评论
【凉山日报社声明】《凉山日报》新闻网刊载凉山日报文章已经凉山日报社独家授权。自2005年5月1日起,其他商业网站(新闻媒体网站除外)未经凉山日报社授权,不得转载凉山新闻网上刊载的凉山日报文章。欢迎新闻媒体网站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转载凉山日报的新闻,转载务必注明来源"凉山新闻网-凉山日报"。其他商业网站如有合作意向请与凉山新闻网联系。
联系电话:0834-3280888 新闻热线:0834-3280008 投稿信箱:tg@ls-news.net 会员投稿
联系电话:0834-3280888 新闻热线:0834-3280008 投稿信箱:tg@ls-news.net 会员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