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
本网讯 记者从25日在西昌召开的《凉山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上获悉,于今年启动的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起草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进入第二阶段。
据悉,为保证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法可依,应九届人大代表集体提案,州九届人大已将制定《凉山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列入2008至2012年“四五”立法规划重点项目,州政府同时成立了《凉山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围绕既定目标开展工作。
会议对《凉山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起草下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当前,我州民族民间文化生态环境形势严峻,现状堪忧,许多地方对文化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全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行之有效的规划和措施,加之文化生态环境恶化以及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流失状况严重,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后续乏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迫在眉睫。
(本网记者 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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