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拉开序幕
本报讯 6日,全州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会议在昌召开。会议根据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安排和部署了我州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政府采购制度是建立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源头上防止公共资金滥用和滋生腐败的重要举措。政府采购规范与否,关键在于是否坚持按照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和程序办事。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保障政府采购参与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是强化公共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
本次检查是自《政府采购法》实施5年来,首次在全国开展的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各级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在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的执行情况。同时,将对采购规模大、采购项目多的部门和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今年5月至9月,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通过专项检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快政府采购电子信息化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廉洁高效,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打造“阳光采购”。
(本报记者 徐舫)
政府采购制度是建立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源头上防止公共资金滥用和滋生腐败的重要举措。政府采购规范与否,关键在于是否坚持按照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和程序办事。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保障政府采购参与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是强化公共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
本次检查是自《政府采购法》实施5年来,首次在全国开展的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各级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在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的执行情况。同时,将对采购规模大、采购项目多的部门和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今年5月至9月,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通过专项检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快政府采购电子信息化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廉洁高效,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打造“阳光采购”。
(本报记者 徐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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