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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公告
 
文章作者: 2008-07-17 来源: 【字体: 】【颜色: 绿
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7月26日—8月6日)。资格初审合格者,应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50元,同时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缴费于8月6日24:00截止(家庭有困难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减免报考费用)。
 (五)原籍、民族的确认(8月7日—8月20日)。符合凉山加分条件的考生,请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辖派出所户籍证明(机打并加盖鲜章,传真、复印、手写件均无效)材料到所报考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查确认。
 (六)打印准考证(8月25日—8月29日):经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在2008年8月25日9:00至8月29日24:00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就近到州、县(市)人事考试机构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均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对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获得县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申请免试的,由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到所在县(市)组织人事部门报名。
 四、优惠政策
 1、对自愿回州的凉山籍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其他自愿回州的凉山籍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对报考11个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普格、布拖、昭觉、金阳、雷波、美姑、甘洛、越西、喜德、盐源、木里)的考生加1分。
 3、对报考原籍所在地的考生,要加试少数民族语言(木里县加试藏语,其余县加试彝语),在面试时当场考试,对达到要求者加1分。对懂“双语”(既懂汉语、又懂少数民族语言)的考生,在笔试、面试成绩折合后加此少数民族语言考试成绩,以总分从高到低在报考所在职位的考生中确定人选。
 4、对汶川地震灾区报考凉山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五、考试及体检
 (一)笔试(8月31日):笔试时间为8月31日上午;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地点为西昌市(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二)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9月10日—9月15日):笔试成绩于9月10日在上述网站和各县(市)人事部门张贴公布。州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各乡镇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 2确定面试人选,并于9月11日—9月15日在上述网站和各县(市)人事部门公布。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9月16日—9月17日):各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每名考生交面试考务费80元。
 (四)体检(9月19日—9月20日):由县(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体检;每名考生交体检费100元;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聘用及培训上岗
 (一)确定聘用人选(9月22日—9月24日):各县(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以及免试资格审查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州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最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并在上述网站和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定协议(9月25日—9月27日):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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