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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我州征兵工作已经展开,征兵政策有没有新的变化?记者从州征兵办公室获悉:今冬征兵政策规定与去年大体相同,但为提高征集兵员质量,今年征兵政策也作了部分调整。 应征青年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 今年应征服现役的男青年年龄为18至2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06年满18至19岁,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2006年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 今冬征兵,取消了少数民族地区可征集小学文化青年的规定,所有应征青年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同时,为军兵种部队部分特殊专业征集的新兵,文化条件统一调整为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心理测试不合格甭想穿军装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今年要求,应征青年除参加正常的体检外,还要过“心理测验”关。据州征兵办透露,“心理测验”主要是在微机上作智力和性格特征等方面的测试。对在微机上“心理测验”不过关的,可降为笔试;若仍不合格,改为“心理访谈”—考官提问,考生应答。若还不合格,取消其入伍资格。 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应具备相应专业技能 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必须接受本专业培训满2年以上,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也可以招收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医疗单位护士专业人员)。 男性士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拥有部队特殊专业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27周岁。女性士官年龄不超过23周岁,未婚。同等条件下,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人员,优先招收。 此次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还明确了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对服满规定服役年限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规定的退休条件的,作退休安置;入伍前是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 入伍后表现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可直接提干 日前,解放军三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中选拔基层干部的通知》规定:选拔范围主要是师以下作战部队和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军区级以上单位树立的先进典型不受选拔范围限制。选拔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录取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入伍后表现优秀的士兵。具体标准为政治合格,立志献身国防事业;中国共产党党员;入伍满两年以上,有培养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26岁;身心健康。获得三等功、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和士官优秀人才奖的,以及国家“211”工程高校毕业的可优先选拔。 选拔对象提干后直接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中尉军衔。职务和军衔工资档次比当年度军队院校本科毕业的学员高二档。 (曾会刚 梅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