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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又到了,今年的主题是:和谐消费。我们理解为,消费适度,不伤害环境;商品、服务的供应商和消费者间的关系良好,交易愉快。一禾一口是为和,禾意示温饱,口是表达。放在消费语境下,和谐消费意味着消费就像米饭那样让人踏实,吃饱了饭,还要说话。所以我们期望,商家加强自律,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商品和服务;期望监管者加强监管,更主动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期望作为消费者在不断提高自我的保护意识中要尊重事情的真实情况,不提过高的、无理的要求,不恶意投诉,做一个理性的消费者。同时,更期望消费者离“天天‘3·15’”的舒心日子越来越近。 ——编者 
学好消费知识,明明白白消费 转眼又到了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盘点去年我州消费者的投诉情况,我们可以看到投诉量有所下降,总共为1050件。然而,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老百姓的日常消费中也出现了新的投诉热点,涉及农用生产资料、汽车、美容、服务等领域。
去年,全州各级消费者组织为消费者解决了1048件投诉,在改善消费环境方面作出了相当大的努力。今天,我们回首其中的一些案例,希望能为消费者今后的生活带来启示。 新人结婚照被丢失 去年火把节期间,成都的王女士和男友在西昌举行了婚礼,为了留住这难忘的时刻,王女士请人拍了许多婚礼上的照片以作纪念。婚礼结束后,王女士满心欢喜地拿着数码相机到一家彩扩部冲洗,谁知彩扩部的工作人员把相机的内存卡插在电脑上进行复制的时候,只复制了13张,其余的照片全部丢失了。这一下,可把王女士急坏了。 王女士认为,既然是结婚照片,对自己来说意义非常重大,让别人给弄丢了,心里有万分遗憾。而且,当初拍结婚照的时候也花了不少钱,这些损失要怎么算?丢失的照片找不回来,满腹怨气的王女士向彩扩部的工作人员提出了赔偿损失的要求。但协商时,双方都各执己见。经营者则认为,可能是消费者的内存卡出现的问题,不完全是他们的责任。由于双方互不相让,最后只得找到了西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在接近4个小时的调解中,双方就赔偿的金额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后,经过市消委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各自做出了让步,彩扩部赔偿王女士800元钱,纠纷才就此解决。 其实,在平时的生活中,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难免会遇到消费纠纷。许多纠纷之所以难以解决,关键是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缺少理性和诚信。为了让消费纠纷更快更好地解决,市消委的工作人员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首先,作为经营者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出现问题后,坚持以诚信为本,不回避、不推诿,做一个诚实守信的经营者;其次,作为消费者要不断提高自我的保护意识,消费纠纷发生后,要尊重事情的真实情况,不提过高的、无理的要求,不恶意投诉,做一个理性的消费者。 病人住院被抢手机 去年10月,林先生在西昌某医院做完了胆结石手术,正处于恢复阶段。由于手术后手机无法带在身上,于是消费者便把手机放在了床头柜上。26日凌晨5点左右,林先生忽然被惊醒,发现自己床边有名穿白衣服的男子,就问他是干嘛的。该男子也不回答,抓起床头柜上的手机就往外跑。林先生立马反应过来,边喊“抓小偷”边爬起来追赶。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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