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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放 2007年12月30日,凉山日第3版曾以《摩托车呼啸过小巷 扰得居民无宁日》为题,对自从2005年9月1日起,西昌市城区部分主要干道禁止摩托车通行后,不少摩托车改道从宁远桥朱家巷经过,却扰得朱家巷居民无“宁日”的情况进行了报道。 2008年1月18日,凉山日报《凉山周末》6版再次以《西昌市朱家巷设路障挡摩托,小巷也“禁摩”》为题,再次对朱家巷居民自发设置路障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情况进行报道。 争议一:摩托车师傅反映大 近一周以来,不少摩托车师傅打来电话向本报反映,由于该巷被水泥砌设的路障阻挡后,很多要经过此路段的摩托车已经不能再走此地通行。 一位姓李的摩托车师傅几次打电话告诉记者,“由于自己家住文汇巷,上班的地点又在四牌楼,自从去年9月1日起,西昌市胜利南路禁止摩托车通行后,平日里上班骑摩托车时,总是会经过这条窄窄的小巷。”他说,“我也知道摩托车经过此道会影响到当地居民,可我们也没有办法,不得不经过此道。” 1月21日下午,记者在朱家巷发现,仍有不少摩托车师傅不知道此巷已经“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情况,来到此地后,摩托车师傅们又不得不调头。记者数了数,在10分钟之内,约有5辆摩托车仍会来到此巷后又调头。 摩托车师傅们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为他们解决一个绕行路线。 争议二:居民自行“禁摩”是否合法 据了解,摩托车呼啸而过朱家巷,扰得当地居民无宁日的情况,当地居民早在2006年9月中旬及2007年的12月就已经联合向相关部门反映过该情况,不过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我们朱家巷禁摩,都是此巷道内居民全体同意的。”采访时,一居民如是告诉记者。不过,记者却从西昌十君律师事务所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该所律师董淑安认为,根据《民法通则》,朱家巷自行“禁摩”的做法,涉嫌违法。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是没有权利擅自修桥或堵路。他说,“这里,摩托车的通行权与朱家巷居民的要求存在矛盾,是涉及政府城市规划方面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拿出具体解决方案来解决此事。” 他还提议,政府应该修改一下目前此段道路附近摩托车的通行线路。“政府只需要将胜利南路(原来州委党校附近道路一直到马水河与宁远桥十字路口)禁止摩托车通行的规定取消,这个矛盾就能暂时解决。”(本网记者 张文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