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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乞丐都有手有脚,完全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养活自己。而那些真正有困难的人可以向政府救助站和一些慈善机构求助。 视情况而定,该出手时才出手 “很害怕街头乞讨的人,因为我觉得这不止考验着他们的自尊心,同时也考验着我的怜悯心。其实我很乐意尽一己之力救助有困难的人,但在这鱼目混珠的“市场”中,我们很难分辨究竟谁才真正需要帮助。所以,我看情况啦,如果是骗子就不给,如果是真的就给。”市民陈小姐想法代表了部分人的观点。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爱心、同情心、怜悯之心,这个社会不可缺少,这是社会是否文明的标志,但对施舍得有原则,不能乱施爱心,只给那些确实需要帮助的人。一般情况下,他们大多只有见到残疾人、老年人才会交出同情心,给予施舍。(本网记者 王卫) ■各抒己见 乞讨者需要更多人性化的救助 记得以前看过这样一则新闻,某市政府办公厅发出的一项通知,要求“宣传舆论部门要经常告知市民不要随意向沿街乞讨人员施舍”,有困难可拨打110或护送、引导到救助站实施救助。单看通知的开头一句(市民不能随意向沿街乞讨人员施舍),第一反映就感觉缺少了点人情味,这就如同在告诉市民,当大家看到小偷时你不要随意去干涉,因为有警察;当有些路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时你不要随意去指责,因为有城管……若真是这样,那真有些悲哀。 作为一种道德的选择,随意施舍,怎么说也不能算是有问题的吧?比如,一个饥肠辘辘的人,我给他一个馒头,也许比领他去救助站排队等馒头更人性。救助站的“馒头”和我“随意施舍”的“馒头”,应该不会起负面的反应。只不过是,一个是公力救济,一个是私力救济而已。“乐善好施”是我们传统美德。那么,从这个层面而言,“施舍”不仅是美德,更是社会的一种和谐。 这份通知在法理逻辑上没有什么弊漏,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善意,要求市民不要施舍,并不是说对弱势人群置之不理,而是表明要大家向管理部门反映,让专门的救助机构实施救助。但仔细一揣摩,又不得不佩服该市政府的“大智慧”。说实话,现在我们所见过的街头骗子,实在不少。到底哪些乞讨者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哪些是冒充骗钱的,很难识别。施舍给钱,担心被骗,不给钱,又容易被误解为人情冷漠。事实上,在目前城市街头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乞讨者的情况下,唯有政府的积极救助才是治本之道。如果在类似“沿街乞讨”的现象中,当地政府不能发挥主动性的作用,仅靠社会舆论和媒体关注,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容易纵容懒汉和骗子的滋生。 政府出面救助,至少有两方面好处:首先,能够为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提供合情、合理、合法、安全和及时有效的帮助;其次,能够避免不劳而获者乞讨骗钱,这种利用人的同情心来骗钱的手段,既违背了社会公德,又是对人们助人为乐精神的一种亵渎;我们不能因为有假乞丐就不“随意施舍”,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需要反复检验和不断完善一些求助规定,将这种规定更加人性化,切切实实地能解决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现在毕竟“随意施舍”的人不是太多了,恰恰是太少了。对于“施舍”或者“随意施舍”,有组织的人性化救助才是弱势利群体所希望的,我们也不能忘记,世界注定是无法完美,但人性还是可以远离残缺。(杨美) ■一家之言 施舍应因人而宜 记得小时候,住在乡下,常常可以看见一些人身穿破棉衣,头戴一顶破帽子,手里拿着一个破碗,身边带着一根棍子,挨家挨户乞讨,那怕是给一些大米之类的杂物,乞讨人也不嫌弃,会把随身的编织袋拿出来,把别人给予的大米之类的杂物带走。乞讨人会选用合时的时机,把讨来的东西卖给附近杂货店老板,换成钱物,一是好携带,二是可以购买一些自己需要的个人物品。据说,乞讨人大多数来自河南,而且还都是一些遭受水灾等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应该说,那时的人们还都不算富裕,但总会多多少少总会施舍一些大米之类的东西,以表心意,总觉得帮助他人理所应当,而且几乎未怀疑过乞讨人的家里是否是真的遭受自然灾害。 本新闻共4页,当前在第2页 1 2 3 4 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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