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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这些年的工作,小玲说,因为是招聘的,虽然自己在单位业务最繁重的一线工作,但平时的待遇就不及正式员工,为了保住工作,做事还得谨小慎微,生怕出纰漏,就连生孩子都是刚满月就上班了。今年听说新《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实施,像她这样有十年以上工龄的招聘员工就可以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小玲无比盼望,因为这等于对她今后有了一个较好的保障。可令人没想到的是单位最后竟然要通过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中断她12年的工龄。由于不同意单位的做法,小玲被单位强行要求移交工作后回了家。“今后,我们的生活可怎么办哦?”现在说到这事小玲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在我州,2008年《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前,工龄被归“零”的人还不止小玲一个。面对这样的结果,心情最难平的还有那些在单位工作几十年眼看就要到退休年龄的员工。老马(化名)就是其中一位,1985年时进入西昌市某事业单位工作,连续在同一单位不同岗位上工作25年,中途签订过两次聘用合同。今年53岁的他,眼看就到退休的年龄,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对老马来说意义非同一般。然而他今后的希望也在工龄“归零”的过程中化为了泡影,想到这些老马就一脸的沮丧。 本网记者 王卫 企业:负责人叫苦, 其实应聘者比我们智商高 12月4日是普法日。3日,北京市一中院法官在中关村国际孵化园举办了一场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讲座,来自百度等80余家企业的中关村主要企业人事负责人悉数到场。在现场,企业负责人叫苦“其实应聘者比我们智商高。” 新《劳动合同法》于明年1月实行,新法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在3日的提问中,记者发现企业老总们关心更多的是如何避免员工凭借《劳动合同法》占便宜。 “应聘者拿到北京户口就跳槽,我们怎么办呢?”“有的人到企业来不配合上三险,没多久就走人。走时以没上三险为由不付违约金。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怎样计算加班费,才不会惹官司?”一位企业人事主管还在提问中叫苦到:“其实我觉得这些应聘的人都比我们智商高。” 在提问阶段,记者发现由于劳动者不在现场,有关“断签”、“无固定期合同”等热点问题乏人问津。企业老总们更关心如何与员工“斗智”。 北京市一中院民一庭副庭长王忠法官在讲座后告诉记者,近两个月全市法院接到的劳动纠纷下降了11%,这种迹象有可能是劳动纠纷的"蓄势待发"。王法官介绍,由于劳动合同法对职工的保护力度加强,所以有很多人都在等待劳动合同法生效后再与公司谈判。 北京晨报 律师: 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明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我州也引发了用工单位劝说、辞退甚至胁迫职工辞职,逆向派遣等等之类的行为,这是为什么呢?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及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用工单位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新闻共4页,当前在第2页 1 2 3 4 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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