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谐的医患关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加大社区、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个人医保等措施,目的就是一个,让大家看得起病,有病能及时医治。但从目前来看,医患之间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着手,才能解决这些存在的矛盾,让医患之间有一个和谐的关系呢? 
■现场描写
医务人员职业伤害何时休? 镜头一: 2007年2月的一天,州内某医院的急诊科来了几名醉汉,要求医生对其中一名醉倒的病人进行洗胃。在两名医生对病人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另外几个人借酒滋事,挥拳打向两名急救医生,并砸坏医务室内的血压计、体温表等仪器。此事后经公安机关解决,几名打人者才向医生作出道歉,并赔偿了有关损失。但至今回想起此事,被打医生仍心有余悸。 镜头二: 2007年9月27日晚,西昌市某医院急救电话骤然响起,有人称出了车祸,需要救护。5分钟后,急救医生与医护人员乘救护车赶到现场将受伤者接回了医院。在对受伤病人进行X光检查的过程中,病人的家属以医务人员动作太慢为由,将实施救护的医生当场打晕。而在医院报警后,警方尚未赶到,不到10分钟的时间,该病人的家属再次邀人将卧床的医生拖下病床,暴打一顿,致使该医生出现轻微脑震荡,全身多出软组织挫伤。而打人者在施暴过程中甚至放出恶言:“老子就是要收拾他,赔钱都要打。”事后,此事公安机关已做调解,打人者最后做了相应道歉和赔偿。 镜头三 2007年10月某日晚,州内某医院内科病房内送来一名病人,在值班医生询问其病史及查体的过程中,这名病人突然心脏骤停,紧急情况发生后,医务人员立即对该病人采取抢救措施。但抢救过程中,病人家属因不满,多次辱骂医生。此后,病人因施救无效死亡,病人家属冲进病房,对救治医生进行打骂。事后,医院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此案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了处理,肇事人受到了法律处罚。 …… 据了解,类似的医务人员遭病人侮辱、威胁、恐吓、无理殴打的事件,近年来,在我州大大小小各家医院、诊所时常发生。以至有医务人员疾呼:“我们在救死扶伤、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同时,谁来保障我们的生命安全?” 本网记者 王卫 ■各抒己见 营造和谐 医院要先行 提起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笔者又想起了《婚姻与家庭》2007年10月下半月刊“记者出击”栏目刊登的一篇题为《8小时冷漠接力,幼童之死拷问“白衣天使”》的文章。文章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深圳市的真实故事:2007年7月4日下午3点左右,年仅1岁零9个月的小龙圳从栅栏上掉下来,跌落在阳台上,一根直径约两厘米的钢管直挺挺地插进肛门里,进入体内的那部分足有30多厘米长。小龙圳父母火速将儿子送到深圳市儿童医院,负责首诊的医生扫了一眼病历,也没有给龙圳做进一步检查,语气平淡地告诉家长,检查病儿需要小儿肠镜,但儿童医院的小儿肠镜坏了,做不了检查。爸爸龙方急迫地问该怎么办,这名医生说:“那就到附近的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去看吧,那里或许有肠镜。”毫无医学常识的龙方以为救治儿子必须要靠“肠镜”,北大深圳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人民医院……一家家问过去,都因为没有小儿肠镜而绝望地调转车头,最后,因为在深圳的5所大医院间辗转8个小时,耽误了宝贵的抢救时间,小龙圳被死神夺走了生命。 一般情况下,病人进医院后就处于一种被动状态,一切听医生“指挥”(就像小龙圳的爸爸),这就要求医生要树立良好医德医风。首先医务人员要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体现良好的医务人员的素质和品格,千万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认为病人就是病人,与自己非亲非故,能推则推、能拖则拖,死活都与自己无关。其次,医院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用规章制度约束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医务人员要强化法律意识,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每个医疗环节都有章可循,避免医疗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最后,医院要树立“人性化服务”意识。在医疗服务中要从病人的角度考虑设置工作流程,从细微处入手,营造良好的诊疗人文环境,使患者感受到人性化服务的温馨。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第一页
上十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下十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