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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了你们,铝合金窗的事终于解决好了。”11月28日,西昌某厂84户集资户代表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务实为民”的锦旗送到了西昌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中心。 原来,2004年5月,经西昌市房改办批准,开始启动职工集资建房。此次集资建房共有84户集资建房户,建筑面积约8000余平方米,窗户面积约1883平方米。经过招标,确定了承包施工方,在与施工方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施工方仅负责工程主体部分的建设,门窗不在内。 后厂方在征得集资户同意的情况下,决定还是由承包商程某作为铝合金窗的承建人,并在合同中注明购买厚度为1毫米的铝合金窗,每平方米125元。购买铝合金窗的钱由各集资户出,共近30万元。 但铝合金窗安装完成后,有住户对自家的铝合金窗进行检测发现,材料厚度不够、面积也比设计面积小了。后厂领导安排人和部分集资户一起进行检测,检测证实材料厚度不够、面积也比设计面积小的情况存在。 尽管厂方立即发出通知解决此事,但事情迟迟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为此,84户集资户代表多次到州市信访局、西昌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中心反映情况,并要求尽快解决此事。经过调查了解,西昌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中心认为,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使用的是1毫米的铝合金,但实际安装后的铝合金窗厚度仅为0.8毫米,承建人程某显然违约了。 事关职工切身利益,厂方领导也十分重视此事。西昌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中心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多次组织集资户代表、厂方、施工方协商。终于在11月8日,达成了一次性处理的调解协议:一,按实际面积计价,多收部分如实退还集资户;二,铝合金部分,在每平方米25元的基础上加倍,即50元每平方米补偿给集资户,共计94150元;三,沙窗、边框、滑轮等问题上,无论户型大小按每户400元补偿集资户,共计33600元。全部补偿款共计14余万元。 至此,84户集资户关于集资房铝合金窗的问题解决完毕。 本网记者 程宗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