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自行车搭载成人很危险!
近年来,我州各县城内兴起一种新的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2004年,西昌城区主要干道禁止摩托车通行后,西昌电动自行车的数量与日俱增。据不完全统计,日前已经有超过2万辆的电动车每天穿梭于大街小巷。
平日里,我们在道路上只要稍加留意一下便会看到有的电动自行车驾驶者随意搭载成年人;有的电动自行车在公路上超速行驶;有的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与机动车争道抢行……如此种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从今年5月1日起,这种局面将得到有效的改善。按照我省近期出台的《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在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这意味着,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将更加规范和严格,以后市民们购买了电动自行车,也要像机动车那样上牌照了。
超标“电马儿”上户难 购车须谨慎
那么,哪些电动自行车具备上牌的资格呢?记者日前从西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电动自行车必须要符合以下主要技术指标,才能在西昌市区道路上行驶。
首先,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千米/小时。也就是说,如果市民购买市场上出售的那些最高时速达到30多至40千米/小时的超标电动车,将无法登记上牌。
其次,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
第三,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千米。
第四,电动自行车的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瓦。
第五,电动自行车以最高时速电动骑行时(电助动的以20千米/小时的车速电助动骑行),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米,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5米。
此外,在此前公布的《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禁止上路行驶的通告》中,还详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最大骑行噪音、百公里电耗、轮胎宽度、电器装置等技术指标。
在新规定实施后,工商、质检、运管、公安等部门将联手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商部门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取缔非法经营;质监部门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严禁销售,对现有市场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封存、严禁销售;运管部门坚决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电马儿”事故多 上路要当心
电动车为市民的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在非机动车肇事中,自行车等车辆的肇事已逐渐被电动车所代替。"主要肇事行为是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超速行驶等,最为严重的是在没有隔离带的道路上违章变更车道,导致与机动车相撞发生事故。"西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宋柯说。
据他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有些刚由自行车转变为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驾车技能还停在驾驶自行车的水平上,一个不小心,就容易出现擦挂事故。加上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快,使得制动性能较差。此外,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淡薄,也导致交通违法率高。
因而,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者,骑车上路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其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此外,在驾驶过程中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一旦违反规定,驾驶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