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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有奖酬宾诈骗
 
文章作者: 2008-07-09 11:54:54 【字体: 】【颜色: 绿

  前不久,西昌消费者陈先生收到邮寄宣传单,他中了一等奖,奖品是一辆轿车,他是又惊又喜,按照宣传单上的要求,陈先生需要汇去3600元的个人所得税,对方就将奖品送给他。3600元就换回一辆轿车,这账谁都会算。所以,陈先生毫不犹豫地向那个银行账号中打入3600元现金。

  可谁知道,当他汇出第一笔款之后,对方却说需要再汇3000元公证费,就将奖品送给他,陈先生感觉上当受骗,遂到西昌市消委会投诉。

  经西昌市消委会查实,这些企业从未举办过这类有奖酬宾活动,这些信件全部是骗子冒名所为。

  为此,凉山州消委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消费者收到各类来路不明的“中奖通知或中奖短信”后要提高警惕,切勿因高额奖品的诱惑而上当,切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绝不会掉馅饼”这一千古不变的警世格言。

  二、谎称有奖的销售活动或者利用有奖销售手段销售质次价高商品的行为是违法的,即使是被批准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其最高奖项也不允许超过5000元。

  三、对那些需要先支付“中奖费用”才能兑现的“中奖”,决不能向其汇款,如果想查询,也不要打宣传单上所留的任何电话号码进行查询,可通过正规企业公开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本报通讯员· 

(来源:)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杨舒轶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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