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4日下午,州环保局召集德昌13家工业企业的法人代表,就如何治理企业污染源,保护德昌县空气环境,提出了整改要求。
州环保局要求13家企业在一周内完成排污设施、设备的整改,没有运行的设备尽快启动,要保证设备的满负荷运行,控制企业污染源的排放。州环保局将从9月11日起,对13家企业进行明察暗访,对治污不合格的企业,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把企业资料报送省环保局,列为工业污染重点治理对象。 (蒋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