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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6月7日至11日,会理县政府分管领导率领安监局、县海事处的检查人员分三个组深入有船的乡(镇)、村、组对全县5个渡口码头、6只客渡船和124只生产自用船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在检查中,县海事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1只船舶进行了现场销毁,对达不到技术标准要求的3只船舶限期进行销毁。 检查组采取“看”、“听”、“查”的方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看”即看区、乡(镇)船舶管理的内业资料,包括年初签订的责任书、汛期封渡通知、汛期封渡责任书和安全承诺保证书等;“听”即听取区、乡(镇)汇报水上安全管理情况和乡镇管船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四落实”情况,以及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查”即到现场实地查看今年1-5月船舶安全管理和汛期船舶封渡的落实情况。 检查组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要求各地要继续抓好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四落实”;继续抓好乡、村、组、船主四级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人头、船头,特别是要落实乡村组包船干部的责任。同时要求生产自用船要配齐救生衣,每只船必须配备两件救生衣;切实抓好汛期封渡工作,对船只进行统一上锁、拆御动力装置等有力措施,杜绝生产自用船、渔船偷划、私渡和非法载客现象;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建立隐患记录档案,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船只较多的鱼鲊乡渡口要求坚决执行签单发航制度,严禁超载,特别是在汛期必须按核载人数减载30%。 (曾祥林 本报记者 唐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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