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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布拖县认真贯彻全州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工作。首先层层建立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分管民政副县长、工委主任、乡镇长、村主任为组长的农村低保领导小组,落实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低保资料、专人发放低保资金;出台了《布拖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布府发[2006]01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农村低保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低保标准、低保范围、低保条件、低保资金管理、申请审批程序、家庭收入核算、政府部门职责等九个方面的工作内容,使农村低保工作有条有序的开展;落实农村低保资金。县财政预算54万元(其中工作经费4万元),县民政局解决50万元,县残联解决10万元;出台了《布拖县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对象核查工作的通知》(布民发[2006]03号),进一步明确了如何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五是县长海来木呷同志在县委九届五次全委会上专门安排了农村低保工作,县民政局落实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县民政局和县残联组织专门人员分成两个调查组,于2月14日至2月28日深入全县5个工委、30个乡镇,逐一召开乡、村、组干部及群众会议。在会议上,讲清了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条件、范围、标准,使农村低保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全县10846名低保对象落实到最困难群众的人头上,并发放了32600份农村低保调查表册。要求各工委、乡镇要严格把关农村低保对象,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不能优亲厚友。乡镇民政所和村委会要做好救助对象的申请、受理和初审等工作,把农村低保工作做细做实,按时足额地把农村保障金发放到农村低保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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