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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2月16日,雷波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畜牧局依法将在雷波县城区市场查获的190公斤外包装箱上无生产日期、无检疫合格证明的冻鸡肉进行了销毁处理。 雷波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雷波县畜牧局加大禽流感防控工作力度,有力促进“放心肉”工程建设,坚决打击不合格肉类进入市场。雷波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雷波县畜牧局在检查中,个体经营户杨谋在成都市府青冷冻市场购进三黄鸡肉45件(10公斤/件、105.00元/件),2005年11月11日,该批冻鸡肉运至雷波,并在雷波县锦城镇城区综合农贸市场以每件12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已销售26件。该经营户获取非法所得390.00元,而该批冻鸡肉外包装箱上无生产日期、无检疫合格证明。雷波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做出了处罚决定,处以罚款390.00元,并没收非法所得390.00元,将所剩未销售产品19件移交给雷波县畜牧局依法处理。雷波县畜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凉府办发(2005)9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出了将这批不合格冻鸡肉进行销毁的处理决定,并在五里牌进行了销毁。(吉莫曲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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