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期以来,喜德部分乡镇在公务活动中,赊欠餐馆、个体工商户、农户款物等问题,一直是引起干群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这些行为,不仅败坏了县委、县政府的形象,同时也严重地影响了乡镇党委政府正常工作的有序展开。 近日,“不能再出现新的债务!”喜德县委副书记杨富勇在一次全县领导干部作风整顿会上严厉指出。为化解乡镇债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喜德县把解决乡镇赊欠个体工商户款物、杜绝出现新的赊欠作为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出台了《喜德县乡镇赊欠款物兑付办法》,对上述行为切实加以整顿。《办法》明确规定,对历届班子赊欠的款物,经清查核对后符合事实,且有移交清单、账目、票据,有清楚的经手人、负责人、被赊欠人姓名的,给予兑付;对于本届班子赊欠的款物,能偿还的立即偿还,不能偿还的由赊欠乡镇拟定出计划,并与被赊欠人签订协议,限期兑付。 据了解,通过由县纪委监察部门、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统计,该县24个乡镇赊欠的招待费、汽油费、小车维修费、打印费、工程款等共计3285231.58元。 “由于往届赊欠时间长、人员调动频繁、具体经手人许多已不在原单位,但只要有移交清单、有被赊欠人,经清核符合实际的,原则上要给予兑付。”喜德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文益说。 在具体工作中,该县将采取“2001年以前和2001年以后”两步走的路子,切实解决和整顿乡镇领导干部的赊欠问题。据统计,2001年以前,喜德各乡镇符合兑付的赊欠资金有1341558.39元,2001年以后的有1943673.19元。 目前,该县纪检监察、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已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兑付组,按乡镇赊欠金额,携款深入到有赊欠的乡镇,将2001年以前赊欠的欠款直接兑付给被赊欠人,并责成2001年以后有赊欠的各乡镇负责人与被赊欠人签订欠款偿还协议,计划于今年内全部兑付。 (龙明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