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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处罚经营者借用发票
 
文章作者:余尚国 谢建光 2008-02-27 11:51:02 【字体: 】【颜色: 绿

    本网讯 近日,会东县地税局直属征收所查处一起借用“即开型”有奖发票的违法案件,依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对借用发票双方各罚款500元。

    2008年1月14日,该所税收管理员在对某一饮食店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店业主有借用有奖发票使用的违法嫌疑,经进一步查明,该饮食店业主向其另一服务业经营业主借用“即开型”有奖发票3000元的违法事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未按规定领购发票、向他人提供发票或者借用他人发票”,依法对双方经营者进行了税务行政处罚。(余尚国 谢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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