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开展环境污染源普查
本网讯
为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下一步污染源治理、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奠定基础,雷波县结合省、州安排,采取措施扎实开展环境污染源普查工作。建立健全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规则,落实责任制。加强工作进程和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有效地推进普查工作。拟定普查方案,组织培训宣传,搞好污染源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发布,迎接普查工作验收。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全过程,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和普查技术规范办事,获取真实准确的数据。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层层审核把关,严格检查验收,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让普查对象自觉接受调查,如实申报数据,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
(刘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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