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11日,昭觉县共清退和处理各类违规住房179套,共清收清房款和土地出让金100多万元,全县干部职工对此举拍手称快。
从2007年7月18日召开全县清房工作会议,并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和结合昭觉实际,颁发了昭觉县委、县政府关于房改中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从《住房情况自查表》发放,到公布清理结果,曾经激荡在昭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种种纷乱情绪渐归平静。
在昭觉,干部职工违规购房、占房和领取住房补贴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于1998年的昭觉县城镇住房改革,由于当时政策不完善和执行政策不力、缺乏科学规范管理等原因,出现了住房分配不公。清理发现,部分领导干部和“权力”单位违规多占多购房改政策性住房,违背了国务院“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优惠购房的原则:有的占有两套及两套以上房改房或集资房;有的职工再婚或离婚后形成多处占房;有的因调动工作形成两处以上占房;有的应将退还产权单位的住房私自转让给子女、亲属或他人房改;有的在当地房改后同时租用公房。
“领导干部违规多分多占住房的问题不解决,落实省委‘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和州委‘三用心、两深入、三务实’的思路就无从谈起,构建和谐昭觉也是枉谈。”昭觉县委、县政府下了钢铁般的决心。
去年7月,一场覆盖全县党政群团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集中清理行动展开,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干部职工以及部分国有企业经营班子成员全部被纳入清理范围。
阻力在一开始就显现出来。有人说,昭觉县条件艰苦,多占点住房算什么;有人认为这个清理“不以人为本”、“伤害干部职工利益”;有人互相攀比,等待观望;也有人千方百计规避清理,企图侥幸过关。
昭觉县委、县政府清醒地认识到:敢不敢攻坚破难,敢不敢碰硬落实是清房工作成败的关键。该县明确规定: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清退处理的,除责令当事人清退并对其进行处理外,还将严肃追究各单位“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对干部职工违规购、占房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从而把清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与此同时,昭觉县对干部职工占有、租用、购买住房的政策进行细化,并对应收回的各种货币补助资金和购房款的管理作出严格规定:必须按资金权属分别上缴财政或存入房改部门指定和管理的单位房改资金专户,否则视为清理不彻底。
为使清房处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圆满完成清房工作。并结合昭觉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昭觉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违规多占多购房改房处理办法》,明确了清理原则、方法、步骤和纪律,规定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优惠购买房改政策性住房的原则,凡属违规多占多购房改房的要退出多占多购房改房或集资建房或补缴购房款,并按基准地价的20%缴纳土地出让金。严肃清房工作纪律,采取五条措施强化清房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动配合进行清理的,由县清房领导小组通报批评;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动配合进行清理,经批评教育拒不纠正的,取消评先评优和晋级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动配合进行清理,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县房产管理部门注销其房屋产权证书,并限期收回住房;产权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落实清房政策,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单位评先评优和创“四好”班子资格;清房处理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未进行清理登记,经举报查实属多占多购房改房的,一并纳入清房处理范围。
截至3月24日下午记者发稿时,全县尚未发现一起不如实申报和拒不自查自纠的顶风违纪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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