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解决卫生系统集体人员待遇问题
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乡卫生体系的决定,切实解决卫生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宁南县于近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卫生工作,解决卫生机构集体所有制人员经费保障问题。
会议研究决定,从2008年7月起,县财政对区乡卫生院集体所有制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以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费、误餐费、13月工资等人头经费,按区乡卫生院全民所有制人员标准预算,全额拨付。对县医院、县中医院集体所有制人员全额保障基本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费等不作调整,按原有预算标准继续保障。
(周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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