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凉山日报 作者:王旭东 时间:2009-6-6 13:09:00 评论: 条
6月5日清晨,央视《新闻联播》主持人罗京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48岁。2008年9月,罗京被确诊患有淋巴瘤,并暂停工作入院接受治疗。罗京1983年毕业于北京广播学院播音系,同年进入中央电视台工作,担任《新闻联播》主持人。曾获国家语委、全国语音文学工作先进工作者,人事部杰出专业技术人才。(6月5日人民网)
又一个大家太熟悉不过的公众人物英年早逝。当在网上看到罗京逝世的消息,震惊了半天,一位我们熟悉而喜爱的名主持人去了。网友很伤心:悲痛、默哀,并祝福罗京,一路走好!
英年早逝的“新闻”正在“联播”。亚健康、过劳死、英年早逝,看似遥远,其实离我们中的许多人很近。我国2006年人才蓝皮书指出,七成知识分子处于“过劳死”的边缘。据估算,每年因“过劳死”去世的人多达60万。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湖北省委主委姚凯伦曾大声疾呼:“中青年知识分子英年早逝的事例,频频发生,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思考,关注中年知识分子的健康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不仅是知识分子,其他人群同样也面临着过劳死的威胁。25岁的华为员工胡新宇猝死在华为的“床垫”之上;深圳丝路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一中层干部朱波不久前在家中突然去世,经法医鉴定为猝死……罗京去了,能否让处于“过劳死”边缘者驻足?能否让健康工作生活回到我们身边?处于“过劳死”边缘者急需得到有效的预防与干预。以健康管理体系来形成有效的预防与干预,自然是预防“过劳死”的基础。健康管理体系下的“医疗”是广义上的,不仅针对病人,更针对亚健康人群,甚至健康人群。
然而,预防“过劳死”,医疗只治身,健全法律才治本。据悉,目前,我国法定的职业病目录有10大类115种,过劳死不在其中。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有着明确的时间界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这样的法规规定,让更多的“过劳死”被排斥在工伤之外。“过劳死”在法律上还是一块空白,亟待填补。
即便有了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的法定利益有时也得不到有效保护。比如法律明确规定的休息权,有的时候劳动者会“自愿主动”放弃,抑或是不得不放弃。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无论你自觉还是不自觉,更多的时候只能牺牲健康甚至生命来换取“饭碗”,换来“有尊严就业”,换来所谓的“合法权益”。其实,这是权益失去了屏障,失去了人性化保护的屏障,随时随地,我们都可能成为“炮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