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许琪同志辞去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许琪同志辞去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1年2月25日凉山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关于提名许琪同志免职的通知》(凉人委〔2021〕84号),按照《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许琪同志辞去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 肖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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